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琦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300

处级单位、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含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实验教辅人员)。

二、培训形式

通过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2021 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各环节考核要求的学员可以在线打印合格证书,学习时长可计入职称评审公需科目学时。

四、有关要求

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 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详情见附件3)。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在后续申报职称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需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联系人:杨丹丹 王洪                 联系电话:2567997

 

 

附件:

1. 《关于做好2021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1115 号)

2.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

3.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说明

人力资源部

202157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docx

附件2: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docx

附件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