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加强职称申报工作的管理,经认真调研、征求意见,校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通过,现对在职称工作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统一说明:
一、从2022年度起,继续教育的课时只认定安徽省继续教育学习网站的课程,省外相关网站课程不再认定。
二、教学效果的赛事必须为《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中的比赛。
三、教科研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为标注课题号的教科研论文。其他形式的阶段性成果需经过相应职能部门认定后方可作为职称业绩材料。
四、从2022年度起,有授课学时无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不予认定。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发文当年不得申报职称,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如:2021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2年度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2022年度不得申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教学质量考核参照执行。
六、申报条件中同一成果不可同时作为满足两个条款的依据(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除外),且提供的业绩成果均应与所申报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
七、申报人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八、职称评审工作关系重大,各单位要规范申报推荐程序,坚持统一标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各学院、部门要维护推荐工作的严肃性,申报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伪造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1月